部门职责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责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国有资产权属管理、配置、使用效益监管和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招标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资产管理和政府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 计报告、绩效考核、校内划转、资产处置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工作队伍建设。

    4.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校仪器设备项目方案论证、采购、验收等工作。

    5.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共享共用的管理及绩效评价。

    6.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安全监管与应急演练等工作,做好危废品归口管理和处置工作。

    7.负责学校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归口管理,组织实施限额以上政府采购与招标项目的采购工作,负责办理学校进口设备的审批、报关、免税和商检等手续。

    8.负责学校土地、房产的权属管理,代表学校行使权属职能。

    9.负责全校房产资源管理、调配及有偿使用等工作;负责学校公有住房分配和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指导、督查校属单位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

    11.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校名校誉、注册商标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和学校利益维护工作。

    12.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