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3-09-16 08:58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执行国家、省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招标采购政策和规定;

    二、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省政府采购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初稿;

    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工程项目、大宗物资和设备、家具采购项目及购买服务项目等招标采购工作;

    四、负责组织学校自主采购项目的采购,执行学校各单位经学校批准的采购项目;

    五、汇总、上报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确定采购方式;

    六、拟定发布采购项目采购意向、招标公告、中标信息;

    七、负责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操作与管理;

    八、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处理招标采购事项,协调配合处理相关质疑和投诉事宜;

    九、建立和管理学校“评标专家库”;

    十、负责招标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

    十一、负责进口仪器设备报关、免税工作;

    十二、负责对供货商评价、用户满意度调查及管理工作;

    十三、配合财务处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

    十四、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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