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
      2024-04-22 09:17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准分级分类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实验室分级分类原则,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和《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对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梳理,精准分级分类,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及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二、完善规章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参照《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适应安全风险级别的人员和设施。实验室分级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当实验室危险源的使用或存放情况发生改变,实验室需及时重新进行等级认定并备案。

      三、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需认真组织相应等级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强监管,分级分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并将《湖南工业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备案表》于2024430日前纸质版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崇德楼4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js@hut.edu.cn


      湖南工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422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备案表.xlsx已下载
      附件【教科信〔2024〕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