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湖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政字【2022】140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决定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
1.组长:荣曼生
2.副组长:黄佩武
3.成员:孟聪、李灿、黄军、刘四化、米承继、王琼、赵玉燕
二、检查内容
1.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实验室层面各级责任人及其职责,具有正式发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或细则,院系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等。
2.重点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仪器设备、高功率的设备与电路容量相匹配,有设备运行维护的记录,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可靠接地,电气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用电安全规范;压力容器规范管理;冰箱内存放的物品须标识明确,试剂必须可靠密封;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安排
1.4月17日 14:30-17:30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包材与材料工程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
2.4月18日 8:30-11:30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现教教育中心、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
3.4月18日 14:30-17:3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计算机学院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理学院、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法学院
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