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待报废资产公示及调剂的通知
      2022-01-10 08:22  

      关于待报废资产公示及调剂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确保物尽其用,按照《湖南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之“先调剂,后报废”的原则,现对2021年下半年待处置资产开展校内公示及调剂工作。如有意向调剂使用相关资产,可通过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于公示期内与资产管理处家具与设备管理科联系,确定所需资产状况。资产管理处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完成调剂调配和账目变更等后续手续。

      公示截止时间:2022114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22183417

      附:待报废资产清单

       

      资产管理处

      2022110

      窗体顶端

       

       

       

      附件【202112待处置资产清单汇总挂网.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