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待报废资产公示及调剂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确保物尽其用,按照《湖南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之“先调剂,后报废”的原则,现对报废待处置资产开展校内公示及调剂工作。如有意向调剂使用相关资产,可通过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于公示期内与资产管理处家俱与设备管理科联系,确定所需资产状况。资产管理处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完成调剂调配和账目变更等后续手续。
公示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22183417
附:待报废资产清单,请下载查看。
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