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下学期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01-05 10:22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寒假工作安排,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运行安全,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明确安全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位、监督到位、检查到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各级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加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寒假在校开展实验活动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寒假工作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应根据实验室专业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根据事故大小逐级上报。

      二、工作内容

      (一)寒假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按要求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原料、试剂等物品的有序分类摆放和安全规范管理,务必确保离开时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安全检查合格后使用封条封门。

      (二)寒假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各学院进行备案并向资产管理处报备,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做好出入登记,做到留痕可追溯。

      (三)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要确保规范使用,存放保管安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丢失、爆炸等事故。

      (四)做好气体钢瓶、液氮罐、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气体钢瓶须做到直立平稳、安全固定、远离热源、分类放置。不使用的气瓶,关闭阀门。

      (五)关闭假期停用的大型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气源等,仪器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实际需要做好寒假工作期间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寒假期间需要施工改造的实验室,应妥善放置施工材料,不堵塞应急疏散通道。在施工区域明显位置张贴施工现场安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施工期间,实验室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学校在假期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检查。

      三、事故应急联系

      资产管理处 孟 聪 18867338010

      保卫处 吴 丹 13507332611

      校医院 黄海杰 18173371126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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