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校长现场办公会决定,本栋楼将作为学生宿舍使用,楼内所有人员必须在2017年5月30日前搬出。本通知特此注明:1、如因工作需要在河东校区安排住房的老师,可在5月15日前向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申请住房,由房管科统一安排入住公租房,本人须在5月30前从本栋楼内搬出。2、不符合入住学校公租房条件者,请自行搬出;否则学校将会在5月15日采取断水断电、封门换锁等强制搬离措施,因此造成的损失学校概不负责。
资产管理处
2017年4月29日
附:
本次办理申请入住公租房手续、流程提示
1、在校园网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湖南工业大学公租房入住审批表》
2、按审批表要求准备好材料。(上级会来检查公租房住户信息,请各位老师理解;结婚证、无房证明按实提供)
3、申请入住的老师如实填写审批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后在5月15日前交到房管科邓淑华老师处,由房管科审查后再统一到人事处签署审批意见。
4、接通知后到房管科办理入住手续。
5、房管科地址:河西校区科技楼411房间
联系人:邓淑华老师
电话:22183417
湖南工业大学入住公租房审批表
归档编号: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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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学位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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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 进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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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市区有无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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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领导意见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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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领导意见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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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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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公租房租住手续、材料清单(每户限申请一间,约30㎡) 1、湖南工业大学入住公租房审批表。 2、身份证明、最高学历、结婚证、2000元押金收据复印件各2份。 3、株洲市无房证明(株洲市房产局开具,市内有房者不能申请入住公租房)。 4、株洲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料审核表、签署租赁合同(房地产管理科办理)。 |